該死的!這個國家都沒王法了嗎?他膽敢把她擄到這種荒郊野外來?!不對!這個國家是他在管的,所以他是王法,他說了算…… 哎喲—不管哪!他綁人就是不對,人家只不過是受了社長大人之托,在回國之際發表了篇關於他婚事的報導而已嘛!小氣鬼!人家只是借他的名氣賺點盤纏回家,他堂堂的伊裝斯王子肚腸這麼小,不但愛計較,還把她綁來好好懲罰…… 她這是招誰惹誰了嘛!哼!反正他罰也罰了,她也被「吃」的沒剩半滴了這下子總該可以放她走了吧?什麼?不行?!他還沒「罰」夠?好,想罰她?那他可得找得到她才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