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簡介
本書是德國著名思想家馬丁‧海德格爾1927年在馬堡大學開講座課時的講義。全書詳細研究了《存在與時間》第一部第三篇的中心問題,通過提出作為一切存在領悟之境域的「時間」,來回答引導著此在分析論的、對存在一般之意義的基礎存在論式的追問,使讀者真正瞭解到現象學之基本問題的實事內涵與內在體系。
作者簡介
馬丁‧海德格爾 (Martin Heidegger, 1889-1976),出身於一個天主教家庭,早年在教會學校讀書。17歲時,從一個神父那里借到布倫坦諾的《亞里士多德所說的存在的多重意義》一書,對存在意義的問題產生興趣。他在大學先學神學二年,後轉入哲學,1913年在弗萊堡大學在李凱爾特的指導下完成博士學位論文《心理主義的判斷學說》,他的講師資格論文題目是《鄧‧司各脫關於範疇的學說和意義的理論》。
在弗萊堡大學任教期間,他參加胡塞爾主持的研究班。1922-1926年,在馬堡大學任副教授。1927年,為晉升教授職稱,發表未完手稿《存在與時間》,成為20世紀最重要的哲學著作之一。1928年,海德格爾接替胡塞爾,任弗萊堡哲學講座教授。納粹運動興起後,他參加了納粹黨,並於1933年4月—1934年2月任弗萊堡大學校長。因為他與納粹的這段牽連,1945-1951年期間,法國佔領軍當局禁止他授課。